寶可夢遊戲機台傲樂 Pokémon Ga-Olé 進駐7-11統一超商造成爭議,北市議員汪志冰批評,經濟部評鑑寶可夢機台為「非屬電子遊戲機」,簡直掛羊頭賣狗肉,以自動販賣機之名行電子遊戲機之實;經濟部回應,遊戲機台透過投幣且販售卡匣給消費者,該模式並未涉及賭博,因此評鑑為「非屬電子遊戲機」,家長團體未來恐怕需留意機台對學童的影響。
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表示,業者向經濟部提出遊戲機台評鑑申請,委員會根據說明書、遊戲模式等認定為「非屬電子遊戲機」,陳秘順解釋,此概念就像是娃娃機投入一定金額即能保證取物,寶可機台也是投幣換取卡片、卡匣,現在加入對戰模式,其中並沒有涉及賭博之疑。
根據經濟部評鑑會分為「電子遊戲機」與「非屬電子遊戲機」,其中電子遊戲機又有益智類、娛樂類與鋼珠類,益智類為普通級,娛樂類與鋼珠類則為限制級,並嚴格規定機台擺放的場所,而非屬電子遊戲機則對場所並未加以限制。
根據了解,寶可夢近三年來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,共有四款機台都屬於「非屬電子遊戲機」;而機台擺放在隨處可見的超商,學童恐因此容易沉迷於遊戲機台,陳秘順說,目前只能由家長團體等對學童進行約束。
「Pokémon Ga-Olé寶可夢加傲樂」7-11 機台設置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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